国内刊号:31-1744/P
国际刊号:1007-7073
发布日期:
作者:刘惠荣,谢炘池
单位: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,山东 青岛266100
关键词:
南极条约体系,非政府组织,南极环境决策,南极话语权,中国因应
基金:国家社会科学基金“海洋强国建设”重大专项课题(20VHQ001)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(202261093)资助
环境治理既是南极国际治理的核心议题, 又是各国锚定参与南极事务的关键目标之一。纵观南极环境决策机制, 既有南极条约协商会议(ATCM)、南极环境保护委员会(CEP)以及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(CCAMLR)等南极条约体系制定机构的引领, 又有南极旅游组织者协会(IAATO)等活跃在南极的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。非政府组织以其非政府性、非营利性和国际性的优势在制定行业规范、供给科学知识、参与议题设置、强化舆论引导等方面发挥了独有作用, 进一步促进了南极环境决策机制的透明化和民主化。作为南极条约协商国, 我国在参与南极环境治理时应辩证看待非政府组织所发挥的作用, 既要关注其在南极造法进程中的重要贡献, 又要警惕非政府组织“政府化”和“唯资本化”倾向对我国造成的扰动。此外, 我国要以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(SCAR)为纽带加强同非政府组织在科学层面的合作, 同时鼓励并引导国内社会组织参与南极事务, 不断提升在南极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国际地位。
来源:2023年第3期
《极地研究》期刊编辑部